信息和装备分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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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职能

1、宣传贯彻国家、省有关信息分会行业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,协调组织信息分会单位依法经营,良性发展。

2、开一、宣传贯彻国家、省有关信息分会行业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,协调组织信息分会单位依法经营,良性发展。

3、开展行业调查研究,有效服务委员单位。信息分会每年要围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以及国家、省有关行业的法规、规定、标准和行业内的热点、难点确立课题,组织委员及相关人员进行调研,提出建议和意见,促进行业健康发展。

4、维护委员单位的合法权益,信息分会将本着为政府、会员“双向服务”的宗旨,充分发挥 “提供服务,反映诉求,规范行为”的作用,加强政府与委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,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的反映行业诉求,积极帮助会员单位排忧解难。

5、开展行业基础资料的调查、收集、整理,开展信息交流与咨询,为行业发展规划、经济技术政策、管理法规、技术标准、业务规范及许可听证提供专业资料。

6、在协会统一组织下,协调组织信息分会单位在本行业的生产经营、技术进步与开发合作,以协会的名义发展与国内外相关社会团体的联系,开展经济、技术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活动。

7、引导委员单位文化建设,大力倡导“诚信、优质”服务。

8、受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,承担与信息分会行业有关的其它工作开展行业调查研究,有效服务委员单位。信息分会每年要围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以及国家、省有关行业的法规、规定、标准和行业内的热点、难点确立课题,组织委员及相关人员进行调研,提出建议和意见,促进行业健康发展。